类别
学科
待遇
优秀人才
较高教育教学能力或学术水平的专家或特别优秀人才。
待遇从优,采取“一人一议”原则
a类
1.各学科的学科教学论博士;
2.艺术学门类下的5个一级学科博士;
1301艺术学理论;
1302音乐与舞蹈学;
1303戏剧与影视学;
1304美术学;
1305设计学(可授艺术学、工学学位)。
3.其他门类下的9个一级学科博士;
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;
0401教育学;
0402心理学(可授教育学、理学学位);
0403体育学;
0502外国语言文学;
0503新闻传播学;
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(可授工学、理学学位);
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;
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(可授工学、理学学位)。
安家费60-80万元
b类
其它非a类学科博士。
安家费50-70万元
其它待遇:
1.按学校副教授(七级)执行(具有七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,按学校同级同类人员执行)。
2.高层次人才岗位津贴:每月1100元。
3.租房补贴:每月1500元(期限一年)。
4.符合学校年薪制条件的,可以申报年薪制待遇(20万-120万)。
5.酌情解决配偶工作。
6.享受学校人才公寓购房政策。